一、办公室
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、事务工作;负责草拟本局党政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、总结;负责草拟、审核重要文稿;负责文秘、文书档案、信息、翻译、机要、保密、办公自动化、新闻宣传、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;负责上级机关、局党委、局领导批办的事项和局党委、局长办公会议、局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等有关工作。
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和管理,负责接待联络,会议的组织工作;办公用品购置、保管、维修、登记,机关院落、办公室绿化、美化;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;负责机关后勤工作;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二、计财科
1、拟定全州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及年度发展计划;
2、负责学校校园规划、设计工作;
3、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算、支出管理等工作;
4、负责全州教育基建工作,制定教育系统基建计划;
5、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校舍维修工作;
6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筹措工作。
三、教育科
1、管理全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、提高培训工作。
2、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基础教育(含特殊教育、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)工作;
3、会同有关科室编制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;
4、承担全州普通高中的入学和毕业资格审定、学籍管理、学业水平考试、证书发放工作;
5、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、教辅用书、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;
6、负责全州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;
7、负责支教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;
8、拟定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并负责全州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;
9、负责全州民办教育办学规划、考察、审批和管理工作;
10、负责学校体育、艺术等工作,做好督促与检查;
11、负责全州中小学教师计算机考核及专业理论考核工作。
四、人事科
1、负责全州教职工编制核定、师资调配工作;
2、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;
3、负责应届毕业生(定向生、特配生、内高班及免费师范生)安置工作;
4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年报工作;
5、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、教师职称考试组织、工人技术等级工作;
6、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离退休审批、教龄津贴补贴、教师转正、辞职审批工作;
7、负责局机关干部调资工作;
8、负责局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工作;
9、负责教师招聘工作,包括全州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、全州农村学前“双语”、幼儿园、中小学“双语”教师招聘;
10、负责全州“代课”教师管理、统计等师资情况工作;
11、负责州直学校、机关及两站(办)人事档案管理工作,及机关职称档案管理工作;
12、全州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管理、指导工作。
五、思想政治工作科
1、统筹协调、指导自治州各类学校德育、思想政治工作,制定学校德育、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,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、指导;
2、协调、指导学校德育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、思想品德课、民族团结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科研工作;
3、负责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、党员培训、党内统计工作。
4、指导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;
5、深入基层,了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状况,协助教育工委、局党委、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
6、组织、协调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各级德育达标校、示范校创建,做好检查、验收、命名工作;
7、抓好学校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组织、协调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;
8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、学校稳定工作及教育系统防范、抵制和治理“三股势力”、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的工作;
9、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协调、指导教育系统统战、侨务、扶贫和工、青、妇工作;
10、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、复验工作。11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方针政策规定及公文处理程序,起草本科承办的各类公文、文稿。承办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纪检监察室
1、协助教育局分管领导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、纪检、监察、纠风、信访和普法宣传工作;
2、配合县(市)人民政府(教育局)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、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应急管理等工作;
3、与局办公室等科室承办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、综合治理、行政效能和计划生育等工作。
七、“双语”办
1、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,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》及国家、自治区和自治州的有关“双语”教学的工作的政策,努力开创我州“双语” 教学工作新局面。
2、负责自治州的“双语”教育推进工作和“双语”教师培训工作。
3、做好“双语”教学的宣传工作,提高广大少数民族教师和学生对“双语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
4、负责制定全州中小学校、幼儿园“双语”教师培训规划和“双语”教育发展规划,并负责落实。
5、负责制定全州有关“双语”教师的培训方案、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6、负责加强民语系教师的汉语强化培训,确保全州民语教师汉语强化培训任务的落实。
7、负责检查、评估全州各县(市),中小学校、幼儿园“双语”教师培训工作,和“双语”教学工作,总结、推广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“双语”教学质量。
8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“双语”教学方面的其它相关工作,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9、负责全州“双语”教师培训人员的管理、建档、考核、统计、上报工作。
10、负责组织全州幼儿园和中小学“双语”口语竞赛活动,组织全州少数民族“双语”教学技能大赛活动。
11、负责全州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(MHK)。
12、负责全州双语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和中小学“双语”教学质量监测测评工作。
八、考务中心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、自学考试及会考工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;
2、负责各项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、宣传、报名、咨询、考务信息传递工作;
3、负责招生考试范围内各类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、思想品德审核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;
4、负责内地新疆高中班、区内初中班学生招生考试和管理工作;
5、负责江西省、江苏省对口扶贫招生联络工作
6、负责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工作,组织、监督、管理各类考试工作的实施,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、指导、总结与统计分析。
7、负责各类考试的保密和安全工作。
8、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各类违纪行为,并按规定实施处罚。
九、教研室
1、指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向正规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方向发展。
2、组织实施对全州中小学教学过程的管理和学科教学的检查评估,规范教学行为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3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,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,总结、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,评选优秀教学成果。
4、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,优化教学过程。
5、提出我州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,指导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和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。
6、依照自治区教科所安排,组织好学科竞赛。
7、及时提出学科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,编制教学计划,负责基础教育课程的研究,并参与管理。
8、结合本地实际,开展和管理教育科研工作。
10、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服务,参与教育局调配的相关工作。
十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,建立健全全州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;
2、按照学生资助规划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3、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发放、管理、检查、监督等工作;
4、负责全州普通高中助学金的统计、发放、检查、监督等工作;
5、负责全州中小学校园方责任险工作;
6、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;
7、做好资助学生电子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;
8、负责社会资助、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资助的联络工作。